一、HSE&6S風險分級
1、安全風險分級
2、環境風險分級
環境因素分為:一般環境因素、重要環境因素。
其中,重要環境因素按照以下原則判斷:
a. 采取是非判斷法,用“是”或“否”判斷是否為重要環境因素。
b.“是非判斷法”評價遵循的原則(評價依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定為重要環境因素:
(1)法律、法規所禁止或違法的: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環境因素應為重要環境因素;(輸出類)
(2)超標排放、接近排放標準及具有潛在超標的可能應列為重要環境因素;(輸出類)
(3)環境影響嚴重程度明顯或影響范圍大的;(輸出類)
(4)國家危險品名錄中規定的;(輸出類)
(5)異?;蚓o急狀態下的潛在重要環境因素,如:化學品大量泄漏、倉庫的起火、變電設備和電器設備的起火、天然氣的泄漏與著火、環戊烷和異丁烷的泄漏與著火、制冷劑的泄漏、油品的起火等,以上應列為重要環境因素;(輸出類)
(6)相關方有嚴重抱怨或投訴的;(輸出類)
(7)公司運營目標中相關的環境要求;(輸出類)
(8)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輸入類);
(8)可回收利用的廢棄物,如:廢銅、廢鐵、廢紙箱等(輸入類);
(9)相關方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中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環境因素應為重要環境因素(輸入類)
(10)環境因素目前沒有有效的控制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也應作為重要環境因素。
二、HSE&6S風險管理
a.?對于識別出的健康、安全風險:
降低風險,實施預防和保護措施的優先順序, 策劃風險控制時要按如下優先順序實施預防和保護措施;
1、消除:消除危害/風險;
2、替代:使用更加環保、節能的工藝、技術、設備替代;
3、工程控制措施:通過工程措施或組織措施從源頭控制危害/風險;
4、標識、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張貼警示標志,警告風險,制訂作業制度,包括制定管理性的控制措施來消弱危害/風險的影響;
5、PPE:采取上述方法仍然不能控制殘余危害/風險時,應積極有效地采用個體防護措施。
對于各層次的重大不可接受風險,按以上原則制定合理控制措施,應驗證其有效性。方式如下:
a.工程技術措施:跟蹤實施情況與效果,驗證是否有效?
b.管理措施:跟蹤管理實施落地情況,驗證有效性。
c.總體應與上一年度風險分級評價結果,定量對比分析驗證。
b.?對于識別出的環境因素:
經過環境因素識別,應將初步確定的環境因素進行適當的整理、分類、匯總和記錄,并根據環境因素的復雜程度來編制環境因素清單,并組織對識別出的環境因素進行評價。
按環境因素評價結果,評定優先控制次序。列為第一級優先控制的重要環境因素應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制定環境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或編制控制程序對其進行控制。應當注意:如果某一環境因素不符合環境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或當外部相關方關注的,也應列為第一級優先控制重要環境因素。
鼓勵主動進行環境改善活動,主動進行的環境改善活動可納入環境績效評價。